第一章(1)_又一程·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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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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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臻陷入昏迷,意识像游云,漂浮且无定所。

  他好像回到了小时候。

  叶臻出生后没多久,父母就离婚了。叶晋工作繁忙,他跟着文阿姨在老宅生活。

  老宅很大很宽敞,可是只有他一个小朋友。文阿姨不让他出门,院子里的围墙又太高,他短胳膊短腿,爬也爬不上去。

  还好后来他上了幼儿园。

  叶臻结交了几个发誓要出生入死一起打怪兽的小伙伴,他是他们的队长,肩负着拯救地球的重担。

  他使命感爆棚,每天盼着去幼儿园,早上五点多就把衣服和小皮鞋整整齐齐地穿好,斜挎上他的阿童木小水壶,小跑下楼叫文阿姨做早餐。

  可惜好景不长,他们小分队整整计划了五个课间操的时间,就在向斯里马达部落发起总攻前,叶臻被突然回国的父亲带去了美国的医院。

  叶臻很奇怪,明明自己没有生病,为什么要被那些丑陋的仪器一遍又一遍地检查,还要在胳膊上扎针管抽血。

  抽血的时候很痛,叶臻心里委屈,有点想哭,可抬头看着满脸严肃的父亲和金发碧眼的陌生人,最后还是忍住了。

  好在那天父亲给他买了最新款的变形金刚模型,叶臻很快就忘了在医院的不愉快。

  一周后的下午,父亲兴冲冲地回来,一把推开他的房门,将他抱起来,亲了又亲,满面狂喜。

  他说:“感谢上帝。”

  叶臻虽然不解,可他从来没有见过叶晋这么高兴,于是也配合地开心了好一阵子。

  可从那之后,整个世界都变了个模样。

  家里很快来了几个家庭教师,叶晋甚至把文阿姨从老宅也接了过来。

  还没玩够的模型都被没收了,动画片也看不了了,只有完成每天的任务以后才有四十分钟的游戏时间。

  生活被种类繁多的学习课程填满。

  不过日子不算难熬,他在美国很快认识了新的伙伴:同班的同学南荣邺,还有被爷爷带来的堂妹叶慕。

  所有的课程里,他最喜欢射箭。这和他在Q市与队友们自制的弹弓有异曲同工之妙。

  叶臻幻想有一天,会成为超级英雄,能背着他的弓打遍天下无敌手。

  南荣邺却笑他:“不可能的!你要想成为天下第一,第一步是走遍天下。”

  “走遍天下就走遍天下,我长大了就去。”

  “那我们一起吧。我不想当天下第一,我当天下第二。”

  南荣邺射箭没叶臻厉害,于是退而求其次。

  “好啊,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叶臻在美国住下,有一天还见到了来看他的谈美晴。他叫她漂亮阿姨,后者给他买了个冰淇淋,说:“你应该叫我妈咪。”

  叶臻看了看冰淇淋,又看了看谈美晴,说:“那我不吃了。”

  他没有妈妈,从上幼儿园的第一天起,他就知道。

  只有当他带领整个分队,攻占全宇宙的所有星系,成为最强的那个人的时候,他才能把他妈妈救回来。

  在那之前,谁都不能冒充他妈妈。

  谈美晴不太高兴,对身边的叶晋发火:“这就是你教出来的好儿子?”

  他们很快就吵起来,谈美晴走之前狠狠丢下一句:“去找你那个狐狸精吧!”

  小叶臻的词库里还没收录狐狸精这个词,但看他们的神情,这恐怕不是什么好东西。

  叶晋叹口气,看了叶臻一眼,后者也懵懂地回望向他。

  “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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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爸,她是谁?”

  叶晋摸了摸叶臻的头,没有回答他。

  但很快,叶臻看见父亲追了出去,一直到第二天,两个人才拎了大包小包的东西回来。

  “阿臻是叶家的希望,他不能没有妈妈。”

  叶臻在书房听见叶晋对爷爷这么说。

  当他真的慢慢长大,也慢慢懂事以后,就开始明白,那个女人真的是他的妈妈。这个世界也不需要他去拯救。

  没有任何人需要他去拯救。

  叶臻八岁那年,程见溪第一次出现在他的生命里。叶晋也把程见溪带去医院,叶臻眼看着他经历了和从前自己一样的全套检查。

  他看见程见溪盛满泪水的茫然眼睛,于是走过去握住了他的手。

  “没事的,只是检查一下身体,很快就好了。”

  程见溪长得真好看,像个雪白优雅的小天使。不像自己,又瘦又小,身体还一直不好。

  叶臻一看见程见溪就很喜欢。

  他以为程见溪会像自己一样,就此在美国住下。因而在医院里就已经盘算好要分给他哪些玩具,要跟他一起射箭,还要把他介绍给南荣邺。

  可是没有,叶晋这次没有感谢上帝。

  一周之后,他心事重重地回到家里,去看望午睡的叶臻和程见溪。

  叶臻其实没有睡着。他精力旺盛,每天都睡不着午觉。通常情况下,会跟自己的手指玩,有时候兴致来了,还会带上脚趾。

  所以他听见叶晋的啜泣声,听见他说我对不起你。

  他没敢作声,因为被发现没有睡午觉,是会挨批评的。

  叶臻本打算把这件事告诉程见溪,但是很快妈妈回了家,她看见程见溪之后,在家里大发雷霆。

  叶臻和程见溪蹲在地板上,一人抱着一个汽车人模型,就着楼下叮铃咣啷的响声,在楼上玩汽车人大战的游戏。

  胜负未分,叶晋上来把程见溪带走了。

  程见溪不仅没有留下来陪他,叶臻甚至极少能看见程见溪。

  只有每年国内的夏天,叶晋带着自己去其他地方度假,在没有谈美晴的时候,他才会把程见溪接上一起。

  虽然见得少,但叶臻和程见溪的感情甚好,他们天然相亲,共同语言很多。

  程见溪很“崇拜”叶臻,他会看叶臻推荐的书、听他推荐的歌、也学他的一些小习惯。连叶晋都笑着说,程见溪像是叶臻的小跟屁虫。

  其实叶臻心知肚明,程见溪并不是真的要跟随自己的脚步。

  程见溪只是希望叶晋看见,他能赢过自己。两人性格迥异,但他们心里都很清楚,他们兄弟俩是一类人。

  尽管程见溪内敛低调,可他和张扬肆意的叶臻有同样的野心。

  想要做到最好的野心。

  叶臻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好,相反的,他更欣赏这样的程见溪,也更愿意和他往来。

  棋逢对手、路遇知己,实在是太难得的缘分。

  等到年岁渐长,叶臻慢慢猜到了程见溪的身份,和他为什么不能与叶家人生活在一起的原因。

  他在父亲那里验证了自己的猜测。

  叶晋不希望他和别人说起程见溪的事,尤其是不想让谈美晴知道他们兄弟俩会私下里见面。所以叶臻没有把程见溪的存在告诉任何人,连南荣邺和叶慕都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他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

  上了高中以后,叶臻也从父亲那里得知了程见溪的身体情况。

  他挣扎了很久,才顺从了叶晋的意思,隐瞒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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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溪一切。

  也从那以后,叶臻对着程见溪,除了欣赏,更多了一份愧疚和关怀。

  叶臻第一次从程见溪那里听到程杉的名字,是在程见溪高二那一年的暑假。

  其时,叶臻刚结束本科的第三个教学年,在去英国巴斯大学念管理学硕士之前,有几个月的短暂假期。

  毕业旅行以后,他马不停蹄地赶去和程见溪见面。

  他们一家人去了肯尼亚。在马赛马拉国家公园自驾,看象群戏水,看数以万计的野生犀牛、角马大迁徙,一天的Safari下来,所有人都很累,却同样兴奋。

  程见溪和叶臻吃晚餐的时候说:“如果程杉看到这些,一定很高兴。”

  如果不是叶晋主动询问,他很少谈论自己在Q市的生活,所以叶臻倍感好奇,问他:“程杉是谁?”

  “一个同学。”

  程见溪面不改色,但是叶臻注意到他的音调微微抬高——这表示他现在情绪激动。说完这句话以后,程见溪似乎觉得不够,很快又补充道:“她是个摄影师。”

  叶臻惯会察言观色,立刻意会——这可不是普通同学那么简单。

  他套程见溪的话:“现在会玩一点单反的,都号称摄影师。”

  程见溪似乎很介意他的评价,但一时不知道如何反驳,便拿出手机,给他看相册里的照片。

  叶臻看见他的相册里有一个专门的分类,名字还挺朋克风:不命名的相册。

  “这些是什么?”

  程见溪抿了抿唇角——这虽然是跟叶臻学来的小动作,但程见溪只有害羞的时候才会不自主地这么做。叶臻在非洲女郎搭讪他的时候见过他这个表情。

  程见溪说:“这些是她的作品。”

  叶臻心里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却一本正经地接过他的手机,很“客观”地表扬道:“构图挺有想法。你看这张,跟那个叫桑德的著名德国摄影师的作品很有点异曲同工之妙啊。”

  程见溪没说话,叶臻偷瞄他,看见他嘴角扬起骄傲的弧度,他说:“程杉从小就喜欢拍照。”

  叶臻肃然道:“怪不得!要不然也不能这么优秀。”

  实则心里乐开了花,继续往后翻,他的手指划到某一张图片的时候,突然咦了一声。还没等他发表看法,程见溪已经紧张地把手机夺了过去。

  那张照片也没什么出格的,既不是那姑娘的照片,也不是什么隐私图。

  图中是一张白纸,看起来像是冲洗出来的照片背面,上面写着一行清秀的小字。

  ——我们程见溪,生日快乐呀!

  但他这么心虚,叶臻忍着笑,明知故问。

  “上面写了什么?”

  “没什么。”

  程见溪低头关上手机,脸上浮起可疑的淡红。

  等到程见溪考上大学,叶臻从他口中听见程杉的次数越来越多。叶臻也终于知道,两人正式交往了。

  那是邻家女孩一样的姑娘,乐观、活泼。做事情会有点马虎,笑起来很灿烂,每天都有用不完的精力。

  从程见溪的描述中,叶臻在脑中勾画出这样的一个形象来。

  他可以理解程见溪对程杉的喜爱,毕竟程见溪是这样低调沉默的人,对于放肆、张扬的生命没有任何抵抗力。

  不过,叶臻慢慢发现,程见溪比他想象中更喜欢那个女孩子,为了她甘愿放弃出国留学的机会,放弃去经历更多精彩。

  或许是因为程见溪不知道自己时日无多,所以这样浪费在一个小姑娘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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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臻心知肚明,他为程见溪感到惋惜,也开始介意程杉的存在。

  但他什么也做不了。

  直到程见溪大四的那个寒假,他出事了。

  谁都没有想到这一切来得那么突然。

  那一年正是叶臻在意大利创业的关键时期。他在三年前就和大学时同项目组的几个朋友着手筹备那个公司,叶晋原本不同意,叶臻和他争取了很久才算等到他松口。不过叶晋明里暗里都在敲打他,说如果这个公司经营不下去,他必须回国接手叶氏集团。

  程见溪入院抢救的消息,就是在那个时候传来。

  叶臻推掉了一个重要的商业合作谈判,飞往美国见程见溪最后一面。

  他是程见溪临终前最后一个见的人。

  那时候,程见溪处于弥留之际,脏器大面积衰竭,身体各项功能依次瘫痪,他的身上各处都插着管子,整个人处于极度痛苦之中。

  据医生描述,程见溪从一个表征几乎完全正常的人,到出现明显的肾功能衰竭,再发展到现在这个状态,只经历了短短数周的时间。

  在程见溪的要求之下,叶臻让护士撤走了他的呼吸机。

  叶臻陪着他,眼睛通红,明知道程见溪捱不过一个小时了,却还骗他说一切都还有希望。

  “哥。”

  程见溪喊他,眼神已经有些涣散,他说:“我不能给小杉写遗言了。”

  叶臻鼻子一酸,说:“你有什么话,我帮你转达。”

  程见溪微不可闻地摇头。

  “不了,你说给她听,她会哭的。她才二十二岁,哥,我不能这么对她。”

  程见溪说到程杉,目光慢慢变得清亮,叶臻知道这是回光返照,他强忍着哀恸,听他说最后的话。

  “你们为什么不早一点告诉我。”程见溪说,“早一点说,我也不会、不会这么对她。”

  叶臻难受得说不出话来。

  “她太依赖我。也许很难走出来……”

  程见溪闭了闭眼,痛得眉心紧皱:“哥,我能不能,求你一件事。”

  “你说,我一定答应你。”

  “别让小杉哭坏了身体,也别由着她做什么傻事……如果可以,找一个能包容她、疼她的人,好好照顾她。”

  程见溪的声音越来越低,带着不甘,也带着无奈。

  “我同意她爱上别人。”

  那是程见溪这短暂的一生,说出的最后一句话。

  是为了成全他的爱人。

  叶臻终于忍不住抬手抵住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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