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丛林_本道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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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丛林

  三天后,荒郊丛林,丛林之中植被遍布,各处都有参天的古树,藤蔓随处可见,在一颗颗的古树之上盘结。遮天蔽日的绿叶遮掩了阳光,使得丛林之下显得有些昏暗。

  一道黑影如灵猴般在一颗颗古树粗壮的根结中辗转,路经古树之时偶尔海边换下方向。黑影之后却是三条如藏獒般的似狼似狗的野兽,一人三兽在这丛岭之中辗转腾挪,一时间也混乱无比。

  方辰一个纵跃抓住一根枝蔓,双脚一蹬一棒的树干,身形就如猿猴般当上了一颗古树的树枝之上。

  方辰看了一眼树下那三只喘着粗气死死瞪着自己的三条狼犬笑了笑,深吸一口气,随之而来的是方辰身上不断响起的劈啪声。

  “修练之道一张一弛,整天苦修绝对比不上在这山野间肆意。”活动了下自己的身子,方辰长啸一声,屈膝,全身如一只苍鹰般向着树下一跃而去,身形一变,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根长条木矛。

  三条狼犬见方辰一跃而下,尽皆发出一声声为何的嘶吼,狼鼻子耸动,森白的牙齿在腥臭的唾液之下散发着寒芒。

  方辰刚落地,还来不及定主身子就感到周身三道劲风袭来,微微一笑,方辰的身子如一片毫无依凭的叶子一般,轻柔的向地上倒去,一个巨大的狼首与方辰的擦肩而过。

  左手中木矛一挺,以自己身体为一个支点,右手以用力,木矛如旋风般横扫而过,吓退其余两条准备扑来的狼犬。

  方辰身体刚毅坠地,那条刚刚被方辰躲过狼吻的狼犬有一次调转身形,向方辰冲来。

  方辰意见也不慌乱,微微一笑,一个侧翻躲过,双腿微屈,就这么一个轻盈的后空翻,空中的方辰眼眸一闪,手中长矛如灵蛇般顿出,准确无比的射向还保持这扑食姿态的狼犬脖颈。

  清脆的颈骨断裂的声音表明方辰这轻飘飘的一击中所蕴含的气力。

  方辰赤手空拳的看着另外两头狼犬,对着他们呲了呲牙,昏暗的丛林中,方辰的牙齿也是格外的森寒。

  “唔……”两声低吼声传来,狼犬眼中闪烁着残忍的光芒。

  方辰无奈一叹,扬起自己的左手,转瞬就是两道血芒飞出,血芒如流星般击中狼犬的身下的地面,让地面多了两个巨大的坑洞,巨大的爆炸之力将两只狼犬抛飞而去。

  一头狼犬的份量足够方辰三人吃上好久,没必要造太多杀戮,不是方辰慈悲,只是在这危险遍布的丛林之中过多的血腥味,引来的的只有无尽的麻烦。

  落地后,狼犬的眼中再也没有了一丝嗜杀之意,一声呜咽后便仓惶逃走,看都不敢看方辰一眼。

  嘿嘿一笑,方辰弯腰捡起自己的木矛,一拍自己的要上的乾坤袋,木矛瞬间消失在他手里。感受了下这个乾坤袋内比自己原来的那个不知广阔了多倍的空间,方辰不由的暗骂道明老胖子坑爹。

  殊不知,自己这个乾坤袋的主人乃是合欢魔宗蕴体后期的高手,谁知道被千岚道尊那一击搞残,让方辰补了个刀。

  心中絮絮叨叨的骂着道明坑爹,手上却是丝毫没有停留,双手一翻,一把精致的小匕首出现在方辰的手中,匕首上宝气莹莹,如果修为高深一点的修士看到,必然会认出,方辰手中的这把匕首起码也是真器以上的品阶。

  然而就是这样一把真器阶的匕首,在方辰的手中翻转,对着那只刚击杀的狼犬,开膛,去皮,割肉……

  方辰双手翻飞,不一会,狼犬的身子就被方辰肢解完毕,一一快快兽肉被方辰在身子一旁摆放好,方辰又随手拿起那张还带着血的兽皮,检查了下兽皮的完整度,方辰满意的点了点头,随手将手中的真器匕首扔在地上,方辰开始一块块的向着乾坤袋内装狼肉。

  至于那个真器匕首却是被方辰忘在了一边,如果灵修子等人在此地,必然摁着方辰一顿暴打,这么败家的行为,作为师兄必须教育……

  然而,对于方辰而言,对这柄匕首他确实全然不在乎,其一,他不知道匕首的品阶,看它锋利也就拿来用了,其二,哪怕方辰知道地上的那柄匕首是真器,方辰也是着态度。为啥?不说方辰乾坤袋内这样的法宝还有无数,就谈谈现在无比现实的一个问题,那就是,方辰现在还用不了真器,哪怕是道明真人改良过送他的貔貅珠,也需要方辰所有的元气才能触发。

  所以对方辰而言,真器有,那是最好,没有也行。全然用不了的真器,在方辰的眼中还没有他乾坤袋中那一沓沓低阶符箓来的亲切。

  合欢魔宗一游,方辰仗着千岚道尊雷芒的余威,不知道劫掠了多少合欢魔宗弟子。现在却是富的流油。

  双手一抖,方辰将最后一块狼肉装入乾坤袋,拽过边上的一大片叶子擦了擦手,方辰辨认了下方向,身形又化作灵猴一般开始在一颗颗的古树之上转换。

  有些树的叶子上还残有些许清晨的露珠,方辰在这些树上经过之时,都会摘下几片,擦试下自己带血双手。

  一阵游走之后,方辰最宗在一颗树上停了下来,辨别了下方向,开始向这一处崖壁走去。

  此时的方向才是小萝莉两人以及方辰所处的居所。

  之前方辰的所做所为无一不是在消除自己的气息,或者说是将自己的气息最大化,如果方辰是一滴水,那藏匿这滴水的最好地方是什么?无疑是大海。方辰之前的一番游走,将自己的气息扩散到了整个区域,根本毫无踪迹可循。

  每一个成功的猎人,永远不会让身为猎人的自己被自己的猎物狩猎。

  深吸一口气,听着身后不远处传来的兽吼,方辰微微一笑,要不是自己解剖的快,说不得自己保不保得住所有的狼肉,浓重的血腥味在这弱肉强食危险遍布的丛林中是最好的指向标。

  有人问了,为何方辰不把狼尸带回居所?理由同上,血腥味。永远不要小看丛林生灵的嗅觉感知,小萝莉行动受限,千岚道尊昏迷了三天还未醒来,自己的能力又有限。

  起码方辰不敢赌。

  方辰在一棵又一颗树上跳跃,身形急速,不出一会,方辰就来到了一个洞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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