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_梵歌,又名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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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梵歌看来一眼腕表,金秀园的手压在了她的腕表上,对着她的眼睛:“梵歌,我要回韩国了。”

  近在咫尺的眼眸迅速的溢满了慌张,像森林里无意间闯进了集市的小动物,让金秀园看着十分的不忍。

  “不回去不行吗?”梵歌轻声的问着,她好不容易习惯了和一个人毫无芥蒂的相处着。

  金秀园于梵歌是很特别的存在,可以是老师可以是亲人可以是朋友,还可以是守护者,从开始对她产生依赖了,就变成了现在这样打从心里头信任着她。

  垂下眼睛,金秀园不敢去接触梵歌的眼睛:“梵歌,我是回去结婚的,我已经让他等太久了。”

  “那。。。。”梵歌小心翼翼的:“可以让的结婚对象来这里啊,我可以让温。。”

  说到这里梵歌没有继续说下去,继续斟酌着话语,带着那么一点的不自然:“我是说可以让他给的结婚对象安排一份好的工作,我还可以给们买新房,们可以住在这里。”

  “他?。。”金秀园叹了一口气:“那个他是指温先生吧?梵歌,他是的丈夫。”

  毫无意料的,梵歌眼里急切的眼神迅速的被慌张所取代,手也迅速的从她的手溜走。

  温言臻这个男人的话题让两个人同时的变得沉默。

  过了一会,等到梵歌的脸上平静了些许,金秀园的手盖在了她的手上,说。

  “听我说,梵歌,我认为我的离开其实对于是一种帮助,中国有一句老话说的好,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每一个人都有着他们的生活轨迹,每一段相聚后都会迎来分离,即使是至亲的人也一样,的父母,的兄弟姐妹,甚至于的孩子,到了某个特定的时刻他们就会离开,在这个世界上唯一能和长长久久,相扶持相互陪伴的就只有的伴侣,从们结为夫妻的那一天他就会一直陪伴着,一起经历着人生的每一个阶段,直到白发苍苍,就像结婚誓里的那句话,直到死亡把们分开。”

  “很美好吧?梵歌。”

  “在这个世界上,要找到一个真真正正的去珍爱的人需要缘分,有些人就是穷尽一生也遍寻不获。”

  “梵歌,相信我,温言臻是那个真真正正珍爱的人,等变老了,他会是那个牵着的手带着去逛公园,在变成了皱巴巴的老太太时用小姑娘的腔调向他撒娇,他也会照单收,还一个劲儿的为了讨欢喜叫着美人儿。”

  金秀园离开后梵歌还独自坐在花园里,把脚伸到了椅子上,倦起,下巴搁下膝盖上,呆呆的望着这方天空下生活了两年半的地方,土红,香橙为主的色调,随处可见的鲜花,西方复兴主义的浮雕把这里渲染的油画一般。

  梵歌知道这里还是从一本建筑杂志上看到的,第一眼看着就喜欢上了,在她说出喜欢的几个小时候温言臻就带着她来到了这里,到了这里后梵歌更喜欢了,当天,站在现在她所坐的地方,温言臻拥抱住了她,是那种很紧抱得再紧一点就会窒息的拥抱。

  温言臻的声音宛如沾着眼泪,在梵歌的耳边低低的说着,原来梵歌真正喜欢的是这样风格的建筑。

  当天,坐在这长椅上,温言臻絮絮叨叨的告诉她,从前,梵歌告诉他她喜欢的是非主流的乌托邦式的建筑风格,其实,真正喜欢乌托邦风格的是温言臻,越是惊世骇俗就越得他的欢心。

  应该很爱吧?没有失去记忆的梵歌应该很爱温言臻吧?爱得不计较自我。

  只是,那么深的情感怎么会把它给遗忘了呢?

  晚餐的时间,温言臻还是没有回来,一通电话也没有打回来,要是以前,他不回来吃晚餐都会打电话回来交代的。

  梵歌看着温言臻空空的餐桌座位,心里闷闷的。

  梵歌也知道自己昨晚过了。

  在这一天里梵歌也不是没有想过给温言臻打电话,好几次她都拿起了手机了,只是,那通电话到了晚上十点半左右还是没有打出。

  拿着手机盯着墙上的钟表,发现这一天尤为的漫长,温言臻一天都不再家,金小姐要走了,回到她的国家去。

  十一点,梵歌听到了熟悉的车声,本来,按照老套路,她应该又躲到被子里去的,平时,这个时间点她通常已经躺在了床上了,只是,今晚,她好像把时间都发在了看钟表上。

  温言臻是被他的助理和另外的一个男人送回来的,他们把温言臻弄到卧室里时梵歌呆呆的站在一边,显得手脚无措的样子。

  显然,她的表现糟糕透了,送温言臻回来的男人看她的眼神极为的不友善。

  把温言臻放到了床上后,温言臻的助理并没有和另外的男人马上离开房间,他站在梵歌的面前,欲言又止。

  温言臻的助理叫肖邦,一个让人想不起注意都不行的名字,和梵歌算起来应该是比较熟悉的人,梵歌开素食馆的那会都是他在张罗,话不多,很能干说得一口流利的韩语,日语也精通泰国语,是一个很能干的人。

  肖邦离开的时候带着哀求的口气,说:“温太太,多花点心思在温先生身上不行吗?他今晚之因为喝了这么多的酒我想多多少少和温太太有关。”

  肖邦告诉梵歌,温言臻和他朋友们在酒吧里一整晚一边喝酒一边在不停的看着手机,喝到半醉的时候他把手机摔在了地上,因为他的手机老是不响。

  “温先生在摔完手机半分钟后就慌慌张张的捡起来了,嘴里不住的说着,要是梵歌打电话来怎么办?在看到手机没有摔坏的时候温先生高兴得像一个孩子一样,遗憾的是,即使手机没有被摔坏,温先生的手机还是一直没有一个叫梵歌的人打进来,于是,温先生的酒就越喝越多。”

  “那个时候的温先生看着挺让人心疼的,在酒吧里温先生的朋友们还说要把揍扁,刚刚和我送温先生回来的那位是说得最凶的一个。”

  梵歌低着头听着这个平时总是带着官方表情,不喜欢多说话的台湾男人和她说着这些。

  末了,台湾人的口气就像是一位哥哥在对着弟妹的口气恳请她对他弟弟好点:“温太太,对温先生哪怕好一点也好。”

  他看来躺在床上的温言臻:“其实,我觉得温先生过得挺辛苦的。”

  肖邦走后,梵歌站在了床前,她还没有遇到现在的这种情况,温言臻极少喝酒的,应酬时也只是浅酌几杯,看着醉成了一滩烂泥的温言臻,除了熏天的酒气在温言臻的身上还看不出来这个人已经喝的烂醉如泥,此时此刻的他看着更像是陷入甜睡的孩子,身上的衣服没有皱,头发也不乱七八糟,嘴里也不胡言乱语,除了眉头微微敛着以外。

  不知不觉中,梵歌越靠越近,不知不觉的,手伸了过去,把那道微微敛着的眉头抚平,按理,应该是把手收回来的。

  只是呵,手指仿佛被胶住似的,细细的瞧着温梵臻的脸。

  如果用风景来形容一个男人的话,那么温言臻绝对是一副江南山水画,任何的墨在他的身上都会流光灵动,任何赞美的诗句用在他身上都会理所当然。

  梵歌常常会读那些社会新闻的,她知道这个时代里存在着什么样的价值观,她知道温言臻这个男人除去样貌不说,他的身份背景才能足以吸引一大批妙龄女孩,再加上他的长相就构成了致命的诱惑,罂粟花一样。

  温言臻,被喻为香江四大家族之一的独生子,他的前景被无数人看好,不久之前,他还成为香港行政长官到中央政府述职所带领的随行人员,以四大家族中唯一被指定的嘉宾参加了京港商会,就是因为她喜欢这里他就来到了这里,要知道,温言臻现在所工作的公司在整个温氏集团只是一家性属中流的附属机构,由于身份他还需要在总部挂职,因此,他每隔半个月就需要回总部开会,回总部开会他都会坐早班的飞机离开,然后再坐最晚班的飞机回来,回来的时候还总是给她带来中环最纯正的老婆饼,因为梵歌爱吃。

  其实,温言臻带来的那些老婆饼梵歌很少吃也不喜欢吃,有一次梵歌烦了,告诉温言臻,那是以前的那个梵歌喜欢吃,那一天,梵歌看到温言臻就那样对着他手中的老婆饼发呆,低着头。

  良久,梵歌才想起了其实现在做的不是发呆看着温俺臻的脸,而是。。

  而是,呃。。

  刚刚,肖邦口中想揍她的凶巴巴的男人凶巴巴的搁下这么一句。

  “,是他太太,他的衣服今天在酒吧不小心被人泼到酒了,负责把弄到浴室去清理干净。”

  怎样清理?梵歌干巴巴的回了一句。

  “笨女人!”男人更凶了,手指都要戳到她脸上了:“不要告诉我连给自己男人洗澡都不会。”

  作者有话要说:可爱的事情要发生了哟~~(呃`~不是那啥。。

  ☆、人妻(07)

  呃。。。按照那个凶巴巴的男人说的那样,她应该给温言臻洗澡了。

  洗澡?好吧,谁说不会,梵歌从浴室弄来了沾着温水的温毛巾,先是脱下了温言臻的鞋,薄外套,解开了衬衫扣子,温言臻身上的衬衫扣子有点难搞,他穿的是今年范思哲发行的限量版衬衫,设计师在扣子上下了很多功夫,扣子是采用哪种手工铜制雕刻品,和衬衫的复古领口配合起来是天衣无缝。

  温言臻现在穿的这件衬衫梵歌是有印象的,这件衬衫在春天那会就出现在范思哲专场秀上,巴西足球明星卡卡穿着它作为特邀嘉宾压轴出场,那时,梵歌一边看着电视一边对金小姐表示这款衬衫设计的很漂亮,几天后,这款衬衫就穿在了温言臻的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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